在古代的中国,执行法律时有的时候不避讳使用残忍的刑罚来威慑罪犯,兔死狗烹,鸟尽弓藏就是其中的两个例子。
兔死狗烹,顾名思义,就是将兔子杀死了作为菜肴, 而且以吃之前动物的活着的心脏作为调味剂,给人以视觉与味觉的双重震撼。而鸟尽弓藏则是在打猎时候,当弓箭没有武器时,猎人可以用鸟代替弓,通过将鸟杀死、剥皮挖肉、取出骨骼,从而制作出自己的弓,而在制作结束后,猎人会把鸟尸体藏起来,凭借这种行为让他们更加的显得威武与残酷。
此类刑罚方式在古代属于司法眼光狭隘、残酷无度的表现,但是事实上有一些特殊情况下(如为了维护国家、家族的利益),正常司法程序难以解决的问题,才会采取此类异常方式来解决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