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文是党政机关进行文件交流的重要方式,在日常办公中应用广泛。正确地使用公文格式不仅能提高文件质量,同时也是机关工作的一种文化传统。
一、标题:
公文的标题要简洁明了,确切表达文件主题,字数不宜超过20字,建议采用不加标点的短语或从句。
二、文种:
文种是公文的正式名称,应写在正文前。文种应根据文件的不同性质而定。常用的文种有《公告》、《通知》、《指示》、《请示》等。
三、标题序号:
是指公文标题前的数字,序号应按照文件的发文顺序进行编号,编号后加句号和空格。如:1.、2.、3.
四、公文主体部分:
正文部分是公文的主体内容,具有相当的规范性和格式。 公文主体部分主要包括时间、主题词、正文、落款四个部分。
五、落款:
落款是公文结尾的一段文字,应主要包括签名、签字日期、公章等内容。
六、附件:
公文备有附件时,应明确列明附件名称及数量,并在文末注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