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天气逐渐转冷,各地城市进入供暖季节,供暖温度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。那么最新的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呢?本文为您详细解析。
供暖温度标准的背景介绍
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,中国自2007年开始实行居民供暖计划,制定了相应的供暖温度标准。当时的供暖温度标准为北方地区18℃(室温),南方地区12℃(室温),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各种调整和完善。
最新的供暖温度标准
2018年,国家发改委联合住建部、财政部、人社部等多个部门制定了《居民生活用热计量暂行管理办法》。根据该管理办法,北方地区供暖最低温度标准为18℃,南方地区供暖最低温度标准为14℃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里的最低温度标准并不是要求所有城市都必须达到这个标准,而是对各区域范围内的最低供暖温度做了规定。
此外,每年的供暖时间也有所调整。根据《居民生活用热计量暂行管理办法》,从2018年开始,南方地区供暖时间最早于每年11月15日启动,最晚于次年3月15日停止;北方地区供暖时间最早于每年11月15日启动,最晚于次年3月31日停止。
总结
随着全国供暖标准的逐步统一,《居民生活用热计量暂行管理办法》的出台为居民供暖带来了更为明确的标准和保障。大家在生活中也要做好相应的供暖准备,保证家庭冬季供暖质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