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固定资产账簿中,一般会采用年数总和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核算。那么,什么是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呢?
年数总和法,是基于几乎所有的固定资产在使用中价值逐渐降低的事实,以及市场上固定资产被强制折旧,依据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及残值率确定一定年限内的折旧比例,将固定资产原值按照固定比例(通常为年平均数法)发生折旧,使固定资产原值在预计使用年限过后减至预计残值,同时也保证了预计使用年限内的折旧额总和等于原值减去残值。
以机器设备为例,假如一台机器的原值为20万元,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,预计残值为2万元,那么年数总和法的计提方法如下:
第一年折旧额=(200000-20000)*1/5=32,000元
第二年折旧额=(200000-20000-32000)*1/5=38,400元
第三年折旧额=(200000-20000-32000-38400)*1/5=28,800元
第四年折旧额=(200000-20000-32000-38400-28800)*1/5=17,280元
第五年折旧额=(200000-20000-32000-38400-28800-17280)*1/5=8,640元
在使用年限(5年)内,机器设备的折旧总额为125,120元,原值(200000元)减去残值(2万元),即198000元,满足了年数总和法的计提要求。